一、“校园一卡通”所涉及的财务工作归属于财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一卡通服务中心负责校园卡管理、信息管理、技术支持和有关咨询及其相应设备的维护管理。
二、学校各有关单位应配合一卡通服务中心工作,提供相应的信息支持,确保“校园一卡通”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学校的管理服务水平。
三、校园卡只限师生员工本人持有,不得出租、转让、抵押、涂改、伪造。
四、所有合法持有校园卡的用户都被视为承认、接受《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一卡通管理制度》中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校园卡分为三类,分别为教师卡、学生卡、临时卡。教师卡使用人员包括在职教师、校内工作人员等;学生卡使用人员只包括在校生;临时卡使用人员包括外聘教师、食堂工作人员、校内流动人员等。
六、在食堂等消费场所出现误刷、漏刷等情况应立即到一卡通服务中心提取本次消费流水单并由一卡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协调解决,若自行私自解决出现纠纷由学生本人承担。
七、校园卡丢失应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证)到一卡通服务中心办理挂失。若未办理挂失并出现金额丢失的由其本人负责。
八、在消费过程中出现报错时,应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证)到一卡通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九、发生人事变动的教师或入学、退学的学生应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教师证(学生证)到一卡通服务中心进行相应的身份变更。若发现校园卡内出现透支等状况时应立即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证)到一卡通服务中心查明原因。